一、办证要求
(一)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必须由申领人本人与公安机关见面才予办理,本人未到由他人代为申领的不予受理;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,必须由监护人代为申领。
(二)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必须查验申领人户口簿原件;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,须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(三)申领人像貌及户口簿信息与人口信息库中信息有不符的,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办理。
(四)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证号的,须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修改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办理。
(五)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记录的,须清除重记录后方可办理。
(六)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照相时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、自然装扮;不得化装和佩带首饰;头发为自然色,不得染发(非黑色)。
二、办证流程
(一)办理本地身份证流程:在排队机上领取排队号后,由本人持户口簿到1号、2号、3号、4号、5号窗口中的任何一个窗口受理(含信息审核、缴费和受理),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信息无误后,在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上签名确认。再领取照相号到3楼的12、13、14号窗口照相即可。
(二)办理异地身份证流程:在排队机上领取排队号后,由本人持户口簿到6号、7号、8号窗口中的任何一个窗口受理(含信息审核、缴费和受理),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信息无误后,在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上签名确认。再领取照相号到3楼12、13、14号窗口照相即可。
三、收费标准
本地(含长、望、浏、宁)首次申领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,遗失补领、损坏办理每证收取40元;异地(省内、市外)首次申领、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每证收取45元,遗失补领、损坏办理每证收取65元。
四、办证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,本地办证30天后带领取凭证到11号窗口领取;异地证18个工作日后(节假日顺延)带领取凭证到11号窗口领取。
五、临时身份证
急需用证的群众须先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区(县)公安分局办理临时身份证,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,有效期为3个月;自受理之日起,3个工作日后领证。